各稅務師事務所:
根據中稅協《關于開展會員年檢工作的通知》(中稅協發【2014】003號),經研究,自6月20日至7月20日在本市注稅系統開展2014年度會員檢查工作。為進一步減輕稅務師事務所的工作負擔,本著講求實效,手續從簡的原則,現就年檢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年檢年度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檢對象
2013年12月31日在冊的 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執業會員及非執業會員)。
三、年檢內容
年檢附表1—3中所列項目。
四、資料報送
在自檢的基礎上,認真填寫附表1至3中要求的內容,一式一份,加蓋事務所和法人印章后,報送到協會辦事廳,同時領取會員年檢合格標識。
五、年檢要求
(一) 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年檢。開展稅務師行業會員年度檢查,是加強會員管理、維護稅務師行業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高會員執業質量和職業素質的重要手段,各稅務師事務所要高度重視,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自檢、自查,如實填寫、按時上報年檢資料,確保年檢信息的準確性。
(二)加強學習,提高年檢工作質量。各事務所要認真組織參與年檢的會員學習本通知及有關文件精神,熟悉相關政策規定,確實掌握年檢工作內容和要求。
(三)突出重點,確保質量。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年檢內容逐項檢查,對重點內容要重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措施。
六、組織抽查
協會根據平時和審核年檢資料的具體情況,選擇部分事務所進行實地檢查。 被檢查的事務所,將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年檢期間暫停辦理新會員登記、會員轉所、會員轉籍等工作。
聯系人:毛雅萍、韓 旭
聯系電話:88825575、88825571
附件: 1、中稅協關于開展會員年檢工作的通知
2、年檢附表1-3
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4年6月11日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開展會員年檢工作的通知
中稅協發[2014]003號
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章程》、《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年度檢查辦法(2013年修訂)》的有關規定,現將會員年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年度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檢對象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中稅協”)的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執業會員及非執業會員)。
三、年檢內容
按照《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年度檢查辦法(2013年修訂)》的具體規定,在全面進行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企業所得稅鑒證報告中應納稅所得額調增調減是否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收費是否存在低價惡性競爭問題。
四、檢查方式及范圍
稅務師事務所應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動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
地方稅協組織力量在稅務師事務所自查基礎上進行案頭檢查和實地抽查。對事務所進行實地抽查的數量原則上不少于本地區事務所總數的四分之一,事務所數量比較少的地區力爭全部實地檢查;抽查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的數量每個事務所不少于10份,鑒證報告少的應全部檢查。
中稅協將有選擇地進行重點抽查。
五、幾點要求
1、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各地稅協要積極與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協調溝通,實行聯合年檢,做到統一時間、統一部署、統一實施,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年檢工作順利進行。
2、組織得力人員進行實地抽查。今年實地抽查企業所得稅鑒證報告,業務性強,對抽查人員要求高,既要有熟悉業務的稅協人員參加,也可以抽調部分事務所的執業注冊稅務師參加。
3、認真發現和解決問題。要建立實地抽查工作底稿,每抽查一個事務所,都要寫出實地抽查報告;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核實,掌握充分依據;抽查工作完成后,進行全面分析研究,依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作出嚴肅處理。
4、及時上報年檢工作情況。各地稅協務必于12月31日前將年檢工作總結和《團體會員年度檢查明細表》、《執業會員年度檢查明細表》(見《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年度檢查辦法(2013年修訂)》),以紙質文件形式上報中稅協(監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