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舉辦“涉稅鑒證業務”培訓班的通知》(中稅協秘發[2012]036號)轉發給你們,請各事務所遵照通知中各項規定落實有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稅協《通知》規定,從
二、各事務所應按中稅協《通知》規定的報名截止日的前5天將相關信息上傳北京稅協培訓部。參訓人員如需接站,應在培訓通知要求接站時間前3天將航班或車次信息報北京稅協培訓部,逾期不報的視為不需接站。
北京稅協培訓部聯系電話: 88825572
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