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市國、地稅局各處室:
為了認真履行稅務機關對注冊稅務師行業的指導和行政監管職能,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在稅收工作中的積極作用,促進我市注冊稅務師行業健康發展,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稅發[2006]5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依法支持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精神,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行業在稅收工作中的作用
為了支持和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國家稅務總局頒發了一系列文件。總局第13號令發布的《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首次明確了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的鑒證證明在稅收征管中的作用。第14號令發布的《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對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的法律地位、執業規范、行政管理、權利、義務、業務范圍等做出了明確規定?!秶叶悇湛偩株P于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優化執業環境、落實管理體制、促進規范發展等方面對稅務機關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十一五”時期中國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稅發[2006]115號)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十一五”時期稅收發展與改革的基本思路提出的“加強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依法支持注冊稅務師行業的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明確了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具體措施。
各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稅務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些文件精神,切實履行稅務機關對注冊稅務師行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職能,要從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深化稅收改革、健全稅收征管機制、優化納稅服務體系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注冊稅務師行業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注冊稅務師行業的重要作用。
實踐證明,注冊稅務師行業的規范發展,有利于降低稅收征納成本,規范征納行為,提高納稅申報的準確率,有利于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和保護國家的利益,有利于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溝通,構建和諧的稅收環境。注冊稅務師行業作為稅收征管體制和納稅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成為稅收工作中協稅、護稅、代理辦稅的一支重要力量。稅務機關要充分信任注冊稅務師這支涉稅服務專業隊伍,善于利用這支隊伍的專業優勢為稅收工作服務。要緊緊圍繞稅收工作的主題,在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制改革、完善稅收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積極作用,推進依法治稅方針的全面落實,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納稅服務體系的完善,推進稅收工作的良性發展,構建由稅務機關、稅務中介、納稅人共同參與的優良、和諧的稅收環境。
二、積極創造條件,采取有力措施,從政策、業務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加快發展
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離不開稅務機關的重視和支持。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營造良好環境,從政策、業務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健康快速發展。
(一)貫徹落實好現行規定,積極主動地為注冊稅務師行業開展業務創造條件。要及時向稅務師事務所及其執業人員提供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和稅收征管信息,使之在執業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對一些政策性強、操作難度較高、涉稅事項較為復雜的納稅事務,在堅持自愿的前提下,稅務機關可以建議納稅人委托稅務師事務所代為辦理,以保證國家稅收政策的正確執行,降低稅收成本,減少申報誤差,提高納稅申報質量。稅務機關的一些業務如稅收檢查、納稅評估、稅源調查、納稅人培訓等,經過稅務機關批準或稅務機關另行下文明確,可委托稅務中介機構代為辦理。
(二)開闊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廣泛拓展注冊稅務師行業業務范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14號令等文件規定和“依法支持,利于征管”的原則,結合北京市實際,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可以承辦下列涉稅服務和涉稅鑒證業務:
1.稅務征收管理事項鑒證,包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企業稅前彌補虧損鑒證,企業財產損失鑒證等。納稅人在辦理以上業務時,應按市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鑒證報告。
2.稅務代理服務項目,包括:代辦稅務登記、納稅和退稅、減免稅申報、建賬記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為制作涉稅文書等。
3.稅務咨詢服務項目,包括:稅法信息咨詢,涉稅實務咨詢,稅務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
4.國家稅務總局和市國稅局、地稅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代理服務業務、咨詢服務業務。
對于稅務師事務所所承辦的稅務代理業務、涉稅咨詢服務業務和涉稅鑒證業務,稅務機關應當受理;對于稅務師事務所承辦的涉稅鑒證業務出具的鑒證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承認其涉稅鑒證作用。同時,稅務師事務所和注冊稅務師對其出具的鑒證報告及其他執業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三、積極履行稅務機關對注冊稅務師行業的職能,加強監督和管理,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規范發展
要按照國務院“規范中介機構的行為,實行中介機構市場準入制度,整頓經濟鑒證服務市場”的要求和總局14號令關于“稅務機關應當加強對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的執業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的規定,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一)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明確行業行政管理和自律管理的職責分工,稅務機關對注冊稅務師行業實行行政管理,行業協會對注冊稅務師行業實行自律管理。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本市注冊稅務師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北京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具體行使對本市注冊稅務師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區縣局(直屬分局)征管部門是注冊稅務師行業的業務協調聯系部門。區縣局(直屬分局)負責本地區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的日常監管、指導工作,接受北京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的指導。各區縣局(直屬分局)要確定一位局領導負責此項工作,把對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監管、指導工作作為稅收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稅務機關對注冊稅務師行業實施行政管理的具體職責是:了解掌握本地區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業務開展情況,依法為稅務師事務所開展業務創造條件;負責對本地區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執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組織開展年檢的有關工作;開展行業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稅務師事務所和執業注冊稅務師及時提供稅收法律法規和相關信息;協助做好稅務師事務所的資質準入管理、等級劃分和有關社會公告事宜;協助做好對行業實施專項檢查和違章違紀案件查處的有關工作;協助舉報案件的調查工作。
稅務機關要履行以下監督職責:監督稅務師事務所及其執業人員依法代理涉稅業務;監督稅務師事務所嚴格執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試行)》、《稅務代理從業人員準則(試行)》等規定;督促稅務師事務所健全完善制度建設,建立優質、規范、高效的稅務代理運作機制。
(二)嚴格注冊稅務師行業準入制度,加強涉稅服務市場監管。稅務師事務所是依法設立并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涉稅服務和鑒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稅務代理業務和涉稅鑒證業務,應是注冊稅務師行業的專營業務,從事涉稅鑒證業務的中介機構為稅務師事務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涉稅中介機構從事涉稅鑒證業務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682號)指出:“國家對從事涉稅鑒證業務,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對于不具備注冊稅務師行業執業資質、未納入注冊稅務師行業監管的單位和其他中介機構一律不得承辦涉稅鑒證業務”。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總局的規定辦理,加強監管,對違犯上述規定從事涉稅鑒證業務的做法稅務機關不予受理并堅決予以糾正。
(三)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執業監管。稅務機關在依法支持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同時,要加強指導、強化管理,建立健全業務規程和監管機制,依法規范執業行為,嚴把執業質量關。
⒈建立健全業務規程。明確各項業務的審核要求和審核重點,確保業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
⒉對執業質量加強監督管理。通過抽查、年檢等形式,加強對執業質量監督管理,推動執業質量不斷提高。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糾正壓價競爭、降低質量等行為。
⒊強化法律責任,增強行業責任風險意識,促進行業自律建設。對行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提請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按照有關行業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促進依法誠信執業。稅務師事務所要堅持客觀公正、優質服務的原則,依法執業,決不能為了謀取利益從事違規違法活動。稅務機關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引導稅務師事務所及注冊稅務師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執業行為,促進依法誠信執業。
5.推行“公告”制度。稅務機關應將代理的原則、制度、規定以及代理的范圍和內容向社會公告。稅務機關應將當地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設立、年檢合格的稅務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張榜公布,由納稅人自愿選擇。稅務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目從中介機構獲取經濟利益,不得強制代理、指定代理。
二OO七 年 六 月 八 日
抄報: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抄送:各稅務師事務所及稅務代理機構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 2007年6月15日印發
打字:孫力揚 校對:北京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高大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