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京津高新技術企業“標準化執業認定”
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注稅協發〔2025〕5號
北京市、天津市注冊稅務師協會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入做好京津冀地區稅務師行業服務京津同城化發展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通知》(中稅協發〔2024〕16號)的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稅務師行業合法權益,在標準化執業中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經與北京、天津市科委有關部門多次溝通,在北京市和天津市稅務局的大力支持下,京津兩地稅務師協會建立北京、天津“雙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業務的“雙城互認”工作機制。現階段已就兩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業務流程規范、合同內容等方面問題,結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指引(試行)》,初步形成“標準化執業、確定性服務”的工作要求并搭建了信息化操作系統。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系統操作規范
(一)業務開展
各會員單位在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前,需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鑒證報告審核操作系統”(以下簡稱:審核系統)對委托企業的基本信息、經營狀況、研發能力等進行全面評估,通過采集基礎信息、梳理內控制度、進行風險評估,嚴格執行審核程序,從而準確了解客戶基本條件及業務風險程度,確認符合承接條件后方可開展業務。同時,定期在審核系統中更新業務存續狀態,確保業務的持續合規性。
(二)業務委派
依據審核系統內設定的人員資質與能力模型,合理進行業務分工,委派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涉稅服務人員,明確項目負責人及團隊成員職責,并在審核系統中進行留檔,便于后續責任追溯。
(三)業務實施
嚴格按照審核系統內置的業務流程指引,開展對企業財務數據、研發費用歸集、高新產品收入核算、研發項目資料、科技成果轉化等關鍵環節的審核工作。所有審核過程中的數據錄入、證據采集均需在審核系統中實時記錄,確保業務實施的全程留痕。
(四)業務復核
嚴格執行復核流程,按照審核系統中設定的多級復核機制,從項目組內部復核到事務所層面的復核,明確各層級復核的重點與時間節點。復核意見需在審核系統中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業務及時退回整改。
(五)業務監督
兩地協會及主管部門通過對審核系統中的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對異常數據和風險點給予提示。各會員單位應積極配合監督工作,及時處理提示信息。
(六)業務底稿
統一使用審核系統生成的標準化工作底稿模板,將業務實施過程中的各類資料、文件、數據等按照模板要求進行整理歸檔,確保工作底稿的完整性與規范性。
二、風險防控要點
(一)遵循質量控制指引
嚴格依照《稅務師行業質量控制指引(試行)》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風險防控體系,明確各崗位在風險防控中的職責。
(二)強化數據邏輯分析
負責業務審核的稅務師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收政策、會計準則等相關要求,將企業的業務數據、財務數據和稅務數據進行比對分析,通過數據交叉驗證、分析數據邏輯關系等方式驗證業務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進一步提升基礎數據的有效性、可靠性。
(三)深入審核關鍵環節
運用審核系統的數據分析功能,對企業財務報表勾稽關系、研發費用真實性與合理性、高新技術產品核算準確性、研發項目資料完整性、科技成果轉化的有效性等進行深度審核,精準識別潛在稅收風險點。
(四)明晰各方權利責任
在與企業及其他相關方溝通協作時,借助審核系統的信息共享功能,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避免因信息不暢或職責不清引發稅務風險和爭議。
三、配合檢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充分認識到政府部門隨機檢查對于保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正性和規范性的重要意義,將配合檢查作為提升自身業務水平的契機。
(二)如實提供資料
在接受檢查時,通過審核系統快速、準確地調取并提供與認定業務相關的各類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業務工作底稿、鑒證報告、企業財務報表、研發項目資料等,確保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三)及時整改問題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計劃,并在審核系統中記錄整改過程與結果,接受協會和主管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四、業務材料報備
(一)規范報備流程
在承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鑒證業務后,嚴格按照規定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的“業務報備”模塊辦理報備業務,并將報備系統生成的含有二維碼信息頁作為報告首頁,實現業務報備的標準化。
(二)確保材料真實
秉持誠實守信原則,以審核系統中的數據和資料為依據,提供真實可靠的認定材料,借助信息化手段強化業務監管,確保鑒證報告內容真實、數據準確、結論可靠。
請各會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依法依規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涉稅鑒證業務,持續推進行業一體化謀劃、聯動式合作,在服務京津同城化發展的征程中展現新作為,為進一步構建“京津”兩地稅務師行業協同發展的大格局貢獻力量。
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天津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5年3月26日